平顶山市石龙区14.5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14.5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顶山市石龙区14.5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充分利用奥莱得瓷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原有厂房屋顶及货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为2852.82k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307.3万kWh,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5283块,安装26台100kW和2台36kW逆变器,新增7面光伏并网柜。
本工程充分利用沪江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原有厂房屋顶、附属空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为5686.2k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612.6万kWh,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10530块,安装55台100kW逆变器。新增14面光伏并网柜。
本工程充分利用石龙区扶贫工厂厂区内的原有厂房屋顶、附属空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为5282.82k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569.1万kWh,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9783块,安装50台100kW逆变器。新增13面光伏并网柜。
本工程充分利用石龙区南顾庄村农户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为301.86k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32.5万kWh,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559块,安装4台15kW、1台17kW、3台20kW、4台30kW和1台36kW逆变器,新增3面光伏并网柜。
本工程充分利用石龙区军营村村委及农户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为398.52k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42.9万kWh,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738块,安装4台100kW逆变器,新增2面光伏并网柜。
合计容量为14.5MWp,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含14.5MWp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电池组件和逆变器)、新建光伏大(车)棚、厂房加固(投标文件需包含厂房初步加固方案)、屋顶防水(投标文件需包含防水方案)、施工、安装、并网、验收、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个光伏厂区厂房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固设计、防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厂房附属空地新建光伏大(车)棚的设计;施工期安全方案。
(2)整个光伏厂区所有设备(不含电池组件、逆变器)、新建光伏大(车)棚、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五通一平及施工、安装、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电表计量、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熟悉石龙区整区各乡镇供配电网络情况,与电网公司协调,接入申请表办理、接入方案编制直至并网发电;
(5)总承包单位负责签订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奥莱得瓷业科技有限公司、沪江陶瓷有限公司、石龙区扶贫工厂、石龙区南顾庄村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再行施工。与厂房业主协调施工进度,不能影响业主屋面安全、防水、正常工作;协助招标人与工商业业主谈判电费优惠,以及农户屋顶租赁事宜。
(5)投标人需协调石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乡村三级政府、户用百姓关系。
(6)与招标人协调,招标人项目审批需要的项目资料。
(7)施工用水源、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混凝土试块应由市级及以上质检机构检测。
(9)施工总承包单位所采购、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品牌应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承包商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10)除发包人主动做出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而变更。
(11)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2)发包人不承担合同价外其他费用。并且承包人不得延误招标单位整体工程项目施工时间。
(1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破坏施工区域的原有道路、桥梁和各类设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赔付、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4)投标人需负责项目整体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需负责修复。
(15)本工程待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后施工合同正式生效,投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按期进场。
本项目设计允许分包,但分包单位需得到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及认可。
2.1.3计划工期:2022年4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1.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电力标准
2.1.5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光伏EPC或光伏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或光伏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EPC或光伏施工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30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7 1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