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象川之味食品 茶叶食品酒品销售、门店经营、综合办公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X-FW-2021-214)
一、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 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四川印象川之味食品 茶叶食品酒品销售、门店经营、综合办公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经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 董事会[2021]第5次会议批准,本项目合同执行单位为四川印象川之味食品 (中标人与四川印象川之味食品 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中标人与四川印象川之味食品 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括人力资源服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鲜章)。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1年(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流水。须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服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近3年(2019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服务业绩要求: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有不少于2个业务外包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须提供同类服务项目的发包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范围内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未出现过C类及C类以上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状态;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其他要求:
6.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
6.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