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医院空气层流净化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年
80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
备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最高控制单价为40万元/年,各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超过40万元/年(两年合计不得超过8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遂川县人民医院空气层流净化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年
80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
备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最高控制单价为40万元/年,各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超过40万元/年(两年合计不得超过8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全保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详见格式7-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01月13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