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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慢行系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慢行系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
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慢行系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完成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慢行系统工程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挡墙等的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及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5017.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8535001001

建设

标段(包)

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 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 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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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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