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脉冲X光机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1Y-WZ-GKZB-21-45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脉冲X光机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采购隶属于国防科技工业电离辐射一级计量站计量能力体系建设项目,为开展脉冲 X 射线参考辐射计量技术研究条件建设,现进行所需脉冲X光机采购。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技术要求的脉冲X光机设备1台/套,及其包装、运输、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
2.5 交货地点
交货
2.6 交货期
交货期:2023年6月前完成全套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
2.7 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3.5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其他:供应商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不符合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 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