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室外综合改造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室外综合改造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园林建设、老旧建筑外立面改造、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工程内容,详见本物项施工图册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
园林建设、老旧建筑外立面改造、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工程内容,详见本物项施工图册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项目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基地18号工作区
2.6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均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1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资料,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5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 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技术负责人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2021年12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