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供电 2021年第12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19K0AR
招标编号:BDGZ202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委托 内蒙古 就 巴彦淖尔供电 2021年第12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1项目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黑名单”;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d.chinatax.gov.cn/xxk/#);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源直接采购项目除外); (7)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除单源直接采购项目和设计施工等总承包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货物采购项目需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10)货物采购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时,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包括其产品为一个品牌或多个品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行为(wenshu.court.gov.cn); (13)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 )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 《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不处于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状态; (1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包含以下文件内容: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8]331号文);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11号);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二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94号);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三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281号);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五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37号); 《中电联关于发布第六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246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243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总第二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0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总第三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62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批(总第四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00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批(总第五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78号); 《中电联关于公布2020年第五批(总第六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修复结果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31号)修复企业名单的除外”。 2.2专用资格要求 5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所投项目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6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 2021年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126标段—电表箱”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入围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7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 2021年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53标段—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入围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8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 2021年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90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入围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9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所投项目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1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3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4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5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6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7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0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标段: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从2018年1月至今)曾在北部战区或西部战区或中部战区取得过空域批复(提供空域批复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5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CMA实验室认可证书。 36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使用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8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使用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40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标段: 1、投标人须具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为变压器生产制造商。 48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0标段: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同类1份。(注:业绩以合同、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封皮、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8标段: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9标段: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报名及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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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