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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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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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社会福利院迁址重建项目-土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1067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45,330,122.65 元 评标价:42,326,111.45元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相关证书
注册编号:鄂142202103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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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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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合同范围土建工程:地下人防及消防水池、1#、2#供养楼、3#、4#、5#代养楼、6#综合楼、变电所、门卫、连廊一至五、室外挡土墙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外装修工程、室内抹灰工程、屋面工程、节能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安装工程:地下人防及消防水池、1#、2#供养楼、3#、4#、5#代养楼、6#综合楼、变电所、门卫、室外管网的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湖北大随建设 投标报价偏低,不接受提高履约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2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世界银行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宣城市宣州区社会福利院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