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土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140ZQG241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土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0ZQG2418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给排水安装工程、厂区污水雨水管网工程、桩基础、沉井、沟井工程、计量井、围墙及大门、进厂及厂区道路、人行道、广场铺装、路灯、电缆沟、防雷、消防、引水管网、排水口至广利涌的管网、配套管网、临时水电接入工程、施工场地围蔽、现场临舍、措施项目、零星工程及行业标准规范内应含的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土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土建项目: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拟担任本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8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22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 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土建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给排水安装工程、厂区污水雨水管网工程、桩基础、沉井、沟井工程、计量井、围墙及大门、进厂及厂区道路、人行道、广场铺装、路灯、电缆沟、防雷、消防、引水管网、排水口至广利涌的管网、配套管网、临时水电接入工程、施工场地围蔽、现场临舍、措施项目、零星工程及行业标准规范内应含的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建设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 。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570万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合同总价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拟担任本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4.3 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