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2022年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18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2022年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2 规模: 2X350MW 燃煤供热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11年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4.1 2.4.2 数量:全年使用约40000吨 2.4.3 技术规格 项目 单位 质量标准 细度 有效粒径 325目通过率≥90% CaCO3 重量百分比% ≥90% MgCO3 重量百分比% ≤2% 杂质含量 重量百分比% ≤8% 2.5 交货地点: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厂区脱硫系统脱硫剂仓内。 2.6 交货期: 2022年1月1日 开始供货,至2022年12月31日陆续供完;若北方公司进行统一采购执行供货后,本合同自行中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有 2 份 20000 吨以上脱硫剂石灰石类供货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①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②采矿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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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