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2022-2023年新建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模块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NGS02259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2022-2023年新建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模块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站充电模块为中核汇能 及其一体化管理公司至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的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拟收购项目),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计划建设充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68MW。
框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采购包括多个具体项目,受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技术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建设地点、数量等相关条件以项目实际落地后,由项目公司签订具体合同。
2.4 招标范围
30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200-1000V。
40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包括:200-1000V。
具体供货设备和数量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的“设备供货范围”。
2.5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2.6 交货期
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具备到货验收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或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原厂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 及CNAS 资质)出具的30kW、40KW充电模块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应不低于200-1000V)。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
(3)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8)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备选方案。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