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山口乡联胜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00吨每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安发改许可[202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炮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分两个阶段建设,其中本阶段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配置“1台75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台18MW纯凝式高效、高速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编号后三位+标段包名称:235+消防炮系统
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消防水炮装置及附属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设计方案和计算书。经初步计算,消防炮选型应选择Q等于40L/s,额定压力为0.80MPa,以确保在实际工作压力时(投标方自行计算)对应的消防炮实际喷射流量Q =30L/s,射程满足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应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授权书。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完成 2项与所投标包设备参数类似的设备供货业绩,且这2项业绩应投产运行2年以上并运行良好,应提供合同及投运证明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证明,且合同中应体现相应的设备型号、规格及参数。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9时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17时(请投标人在此段时间内购买标书,逾期购买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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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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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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