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溪尾乡华兰溪河道治理工程”的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尤溪县溪尾乡华兰溪河道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如下,招标文件如有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本项目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中“临时工程”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中的工程量可自行填写,即基数可变,费率2%不可更改。 二、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8日 09:00,相应顺延至2021年12月31日 09:00。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招标补充通知未涉及的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 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