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ntenteditable="true">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金川大道(民乐路-914县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ntenteditable="true"> 招标编号:HAZB-QT-FW-082115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ntenteditable="true"> 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金川大道(民乐路-914 县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E1401005031300482001,已由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晋综示行审发[2021]133号 文件批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西起民乐路,东至 914 县道,全长 1641.431米, 道路红线宽度42米,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规划为城市主干路。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金川大道(民乐路-914 县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后续服务等;
项目
服务周期: 4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接受最多两家单位组成,并满足相应的资质条件
3.4.2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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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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