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赣建广招字[2021]第 128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国有资产营运
招标工程项目
上饶高新区标准厂房(四期)建设项目—新材料类标准厂房(4#厂房、5#-6#倒班楼、污水处理池)
工程项目建设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361号地块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
广发改审字【2021】1000号
建筑面积
13341.44㎡
层次
/
结构
项目总投资
约2.2亿元
本项目投资
约3121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
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