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镇盘龙村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土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13451GC00020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河镇盘龙村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土建及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
3.2.4投标人须提供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6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
4.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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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