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许昌卷烟厂基于AI技术的自动化物流系统堆垛机运行状态监测研究、卷烟工业企业自动化物流系统数据异地安全灾备模式研究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 许昌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XCJYC-WL-2021-011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基于AI技术的自动化物流系统堆垛机运行状态监测研究 二标段:卷烟工业企业自动化物流系统数据异地安全灾备模式研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河南中烟许昌卷烟厂基于AI技术的自动化物流系统堆垛机运行状态监测研究; 第二标段为河南中烟许昌卷烟厂卷烟工业企业自动化物流系统数据异地安全灾备模式研究。 2.5 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7 质保期: 第一标段: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第二标段: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 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1.2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声明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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