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空气净化装置(包4)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WZ-GKZB-21-214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空气净化装置(包4)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 空气净化装置(包4)采购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包含ZS01、ZS04、ZS11、ZS26、ZS27-1、ZS27-3、ZS29等子项的安全级及安全相关级空气净化装置、金属丝网过滤器等设备共计149台,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技术参数表。
2.5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4个月内全部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空气净化装置的供货业绩(风量≥3400m³/h),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需证明货物名称,甲乙双方盖章。
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以及中核四0四 黑名单或受到公司处理的,在处理期间,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理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