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原上饶高新区标准厂房(四期)建设项目—新材料类标准厂房(1#—3#厂房)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变更,原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无;现根据最终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调整变更为: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附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 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重新下载答疑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上饶市广丰区国有资产营运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