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2021年信息化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应链2021年信息化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供应链2021年信息化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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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针对供应链2021年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进行采购,主要设备包括EMC存储设备、服务器设备、深信服设备、华为交换机等、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实施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年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且具备戴尔金牌代理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本次投标所提供服务中,针对项目中EMC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原厂或总代级别的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及证明文件;
针对项目中深信服产品,投标人必须具有原厂商授权及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具有成功应用案例(附案例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在技术服务及质量方面提供用户可靠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两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国家、行业、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以国家、行业网站、集团各成员单位及兴原认证记录查询为准);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主)
(5)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2.2服务要求中的描述(星标★必须满足);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清单及分项细项报价,并明确说明服务范围,应答必须与报价中的描述一致;
投标人除所提供的服务外,如需硬件设备(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而产品维保又必需的配件,如接口设备、缆线、软件等)需配齐,构成一套实用产品。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设备维护时出现任何遗漏,必须由该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特定产品除外;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支持中心及备品、备件仓库,能提供7*24*4小时的技术和备件支持,并提供技术支持中心、备品、备件仓库的所在地点和服务范围;
投标人须根据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构成投标方案。对于建设中所必需的其他相关配件,投标人可在投标方案和设备报价中做出相应说明,否则视为免费提供;
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培训的相关文件和说明;
招标人后续扩容升级,增加整体或部分产品服务时,投标人承诺以不高于本次投标的单价供货给招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供应链2021年信息化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www.dlztb.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7时45分-2021年12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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