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造粒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造粒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造粒机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37 |
造粒机Z-2701A/B/C/D |
台 |
4 |
回转带式冷凝造粒机 |
造粒机Z-2702A/B/C/D |
台 |
4 |
回转带式冷凝造粒机 |
2.2其他:
2.2.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2.2.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货款60%,设备安装运行正常后支付货款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设备运转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设备运抵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造粒机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3 17:0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7 11: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