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1年医用设备采购(PCR仪、荧光定量PCR仪、自动化气相液氮罐、倒置荧光显微镜拍照系统)(0809-2141GZG12195)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医用设备采购(PCR仪、荧光定量PCR仪、自动化气相液氮罐、倒置荧光显微镜拍照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120.25.193.109/)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0809-2141GZG12195
(二)项目
(三)预算金额:161万元(包组号1:99万元;包组号2:62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161万元(包组号1:99万元;包组号2:62万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包组号1: 各1台;包组号2:1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1 PCR仪 1 台 60,000.00 990,000.00 荧光定量PCR仪 1 台 500,000.00 自动化气相液氮罐 1 台 430,000.00 2 倒置荧光显微镜拍照系统 1 台 620,000.00 620,000.00 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所有包组均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 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 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34/862、020-83527049;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元 2021年12月27日14点30分 不得少于20日)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 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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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