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15号路(王安路-9号路)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15号路(王安路-9号路)道路工程已由(南阳市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龙发改投资(2021)5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G4113031303000004001 2.3项目 位于王安路-9号路,工程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拆除工程等。 2.9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15号路(王安路-9号路)道路工程施工标 第二标段: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15号路(王安路-9号路)道路工程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依据《关于在 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 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依据《关于在 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 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格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