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饶广信发改审字[2021]63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规模:李村水库大坝为C20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9米,为小(1)型水库工程,总投资约为12838.57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74476306.58元。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控制价总价下浮4%后的金额71497254.32元。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3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注册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 交易网( /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 [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在 交易网网站(网址 /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客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信区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 7.4 根据“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广信区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及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需取得县解拖办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函》,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