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鸿公司华能山西综合能源 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010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
1. 招标条件
本聚鸿公司华能山西综合能源 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楼宇内餐厅共分为内部职工餐厅、公务接待餐厅和包间餐厅。内部职工餐厅为华能系统内部职工使用,公务接待餐厅供楼宇会议、公务接待及非系统内员工使用。楼宇餐厅共有3个,其中300人大餐厅1个,150人中餐厅1个,50人小餐厅1个,另设包间5个。
2.2范围:服务涵盖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其他物业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拥有三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油烟管道专业清洁维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除政府强制要求的项目外,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与分包。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壹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