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小块并大块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
建设试点项目(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小块并大块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二次)已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宁农【202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98.56%,私有资金1.4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土地平整(小块变大块)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需平整土方62.45万m3。田埂修筑量 9684.41m3。二是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措施主要为土壤培肥,培肥采用施用商品有机肥,施肥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亩施250kg,共计施用 58.26万kg。三是田间道路工程,共布置田间道13条计21814m,宽度3.0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共布置生产路17条计7072m,宽度 2.5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四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共布置农田防护林3 条,长度4728m,防护林布置在田间道路两侧,两侧均为单排种植,株距3m。栽植苗木为旱柳,共需旱柳3158株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3130001001
标段名称:2021年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小块并大块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二次) 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3月24日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 5624.34亩(374.9561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措施为土地平整(小块变大块)和田埂修筑。土地平整(小块变大块)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需平整土方62.45万m3。田埂修筑量 9684.41m3。二是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措施主要为土壤培肥,培肥采用施用商品有机肥,施肥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亩施250kg,共计施用 58.26万kg。三是田间道路工程,共布置田间道13条计21814m,宽度3.0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共布置生产路17条计7072m,宽度 2.5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四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共布置农田防护林3 条,长度4728m,防护林布置在田间道路两侧,两侧均为单排种植,株距3m。栽植苗木为旱柳,共需旱柳3158株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3130001002
标段名称:2021年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小块并大块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二次) 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3月24日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 5624.34亩(374.9561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措施为土地平整(小块变大块)和田埂修筑。土地平整(小块变大块)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需平整土方62.45万m3。田埂修筑量 9684.41m3。二是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措施主要为土壤培肥,培肥采用施用商品有机肥,施肥面积155.3522hm2(2330.27亩),亩施250kg,共计施用 58.26万kg。三是田间道路工程,共布置田间道13条计21814m,宽度3.0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共布置生产路17条计7072m,宽度 2.5m,路面为砂砾石,,压实后厚度15cm,全部为整修。四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共布置农田防护林3 条,长度4728m,防护林布置在田间道路两侧,两侧均为单排种植,株距3m。栽植苗木为旱柳,共需旱柳3158株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3130001001、E6301000076033130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2日 13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西宁开标室四号(可容纳72人)(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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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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