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司汽机化学维护(三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泰安公司汽机化学维护(三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泰安公司汽机化学维护(三年)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安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主营火力发电、供热。2018年2月2日。公司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安高新区,占地面积700.7亩,装机容量70万千瓦。两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于2013年3月通过核准,同年12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15年8月、10月投产发电,配套热网同步投运,目前承担着泰安市区、高新区居民供暖及周边企业供工业蒸汽的供热任务。#1汽轮机组于2019年11月进行了高背压改造。#2汽轮机于2020年10月进行了低压缸零出力改造。
招标范围包括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的汽机及其附属系统、化学及其附属系统、电气一次及其附属系统、区域内的公用系统等设备的维护项目。还包括投标人承包期内汽机、电气、化学专业和公用系统因技改等原因增加的设备和系统。区域范围包括机炉墙及延长线以东(含水岛区域)、胜利水渠西桥头以西、北到围墙、南至围墙的范围。
内容包括范围内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消缺性检修、标准化治理等内容。
2.2其他:服务期限: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汽机(发电机)主机日常维护(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或检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技师或工程师(或等同)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6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3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