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 受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工程 2.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 2.4、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资金来源:区级预算和政府债券。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 )中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