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1-SN-ZY-ZC-FW-0905
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共两条线路,分别为“朱雀路机房互联网访问主线路500M”1条、“小寨办公区机房互联网访问线路(100兆出口1)”1条。
二标段:共两条线路,分别为“朱雀路机房互联网访问备线路500M”1条,“小寨办公区机房互联网访问线路(100兆出口2)”1条。
三标段:共一条线路,“小寨办公区机房互联网访问线路(100兆出口3)”1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非法人企业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为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
一标段:¥470,000.00元
二标段:¥310,000.00元
三标段:¥120,000.00元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人民币)/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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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j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