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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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洛宁县)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及配送内容包括蔬菜及副食品类、奶、肉蛋类、水产类、粮油类、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竞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竞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4、竞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竞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竞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
5、竞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PDF 文件的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竞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竞标人互相串通行为的,该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9、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1)在近三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www.dlztb.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www.dlztb.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www.dlztb.com
七、其他公告内容
(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范围:(洛宁县)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及配送内容包括蔬菜及副食品类、奶、肉蛋类、水产类、粮油类、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竞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4、竞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竞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竞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
5、竞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PDF 文件的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竞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竞标人互相串通行为的,该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9、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1)在近三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www.dlztb.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4)信用查询 PDF版报告。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验后退还。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竞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