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委托外运处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4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022年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委托外运处置 |
对2022年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膏进行委托外运处置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年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委托外运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与灰渣综合利用公司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及灰渣综合利用公司的营业执照。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9 17:00到2021-11-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9 17:00到2021-11-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