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热电脱硝剂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81公里,距大武口市区2.5公里,位于石嘴山大武口区109国道北约10公里处,交通运输方便。本期工程为2×33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脱硝剂(液氨)由罐车通过接卸管道卸入液氨存储罐,再由相关设备及管道输送至脱硝反应区。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单位 |
1 |
液体无水氨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重量法);密度0.602824kg/L(25℃); 沸点-33.35 ℃(标准大气压);符合GB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标准。 |
1051 |
吨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电路18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3 项和 8 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9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