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党校培训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党校培训中心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徐水发改【202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 上发布。 7.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财务要求: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 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及后续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 提供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应包含投标须知1.4.3要求的(1)-(16)项全部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后)。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单位总监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需附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2021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文件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2名监理工程师。
投标文件中需附其他主要人员附身份证、学历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2021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文件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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