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2021年PTN分组传送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7067,招标人为 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神铁路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在包头、 大酒店、万南、沙坝子、东胜通信站、东胜综合楼、巴图塔和 车站新建100G骨干层分组传送网(PTN)设备;在万南南场、达旗、朝脑沟、韩家村、敖包沟、沙沙圪台、转龙湾、石圪台、瓷窑湾和乌兰木伦车站设置10G接入层分组传送网(PTN)设备。共划分一个标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需求 |
计量 |
数量 |
单价限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分组传送网(PTN)设备 |
100G骨干层 |
套 |
8 |
|
包神铁路沿线各车站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2 |
分组传送网(PTN)设备 |
10G接入层 |
套 |
10 |
|
包神铁路沿线各车站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每一项产品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投100GE骨干层设备,须提供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最高线路接口速率为100GE的分组传送网(PTN)设备进网许可证及进网检测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PTN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提供1张发票)扫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响应承诺书。如中标后产品不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按照《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列为不诚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 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22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