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伦贝尔地区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1年呼伦贝尔地区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1年呼伦贝尔地区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采购为工程建设公司2021年呼伦贝尔地区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包含车辆维护维修,包括整车维修、总成修理、汽车电器修理、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小修、事故车维修服务等。涉及解放J6自卸车、豪沃自卸车、东风福瑞卡自卸车、解放平头、鹏翔PX90YQ宽体车、东风210平板车、解放自卸车、尼桑纳瓦拉皮卡车、沃尔沃140挖掘机、小松240挖掘机、三一365挖掘机、三一335挖掘机、三一465挖掘机、徐工装载机、常林装载机、徐工25吨汽车起重机、三一50吨汽车重机、SD16推土机、大地MD16推土机、宣工TY-230-3推土机、长城哈弗H5越野车、五十铃皮卡、丰田4000、现代IX35、杭州3T叉车、小松PC70-8反铲挖掘机、丰田2700、绿化喷洒车、自卸吊车、江铃普通货车、江铃皮卡、江淮面包、金杯面包、东风皮卡、大连3T叉车、杭州8T叉车、起重机29763、金杯轻卡、骏铃JAC自卸翻斗车、东方红拖拉机、哈飞面包、污水车等车辆配件累计800余项,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注: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实际发生量双方确认为准,低于预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2、本项目接车地点为招标人故障车辆设备所在地。招标人上述车辆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达故障车辆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如无法在故障地进行维修,投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托运至其他地点进行维修,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费用。
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审批或备案的资质均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同时包含工程机械及小型车辆维修合同业绩1份或工程机械维修合同及小型车辆维修合同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9 09: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09 1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