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灰管道爬越黄河工程拆除复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输灰管道作为黄台电厂7、8号机组灰水外排的手段,爬越黄河左、右岸大堤的输灰管道共6条(φ168×9),穿越黄河河槽的输灰管道共有8条 (φ168×9,其中2条为备用管道),每4根外加φ720×10钢套管。分别建于1983年和1989年,使用年限10年,2013年,黄台电厂提出申请,延期使用输灰管,济南黄河河务局作出批复《关于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输灰管线使用年限的批复》(济黄水政﹝2013〕7号),使用年限由10年延期为30年。截止2020年4月,济南黄台电厂的输灰管线均已到期。该管道已被黄河河务部门列入影响黄河防汛安全及影响水质的重大隐患,工程随着该厂7、8号机组湿除灰及废水处理系统逐步完善,目前基本具备拆除输灰管道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地上河堤防加高或加固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合同签订时间、施工范围及性质、合同金额等)的资料。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地上河堤防加高或加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书影印件及业绩证明资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7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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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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