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八角电厂与烟台电厂联网管线工程管道施工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八角电厂与烟台电厂联网管线工程项目属于 八角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外部供热管网工程,八角电厂与 烟台电厂实现联网后,实现八角电厂向开发区、福山区、芝罘区的集中供热。释放八角电厂对外供热能力,保障了八角作为烟台西部主力热源地位;提高了500供热公司现有热源供热能力,确保民生供暖不受影响;作为烟台电厂的补充热源,有利于提高供热安全保障性。在此前提下,为保证八角电厂与烟台电厂联网管线工程的及时完成,需进行该工程项目管道施工。
规模:本工程主要敷设DN600的预制保温管约4152米。其中与相关部门的路面、彩色方砖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动火作业等施工项目的手续办理皆由投标人负责;其中与相关部门的绿化带、隔离栏、减速带、道路标线、交通信号设施等施工项目的拆除与恢复、手续办理及缴纳费用皆由投标人负责,发生的费用均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工程现场途经其它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补偿费用均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地质条件(如地下水、地表水、土质类别等)可能影响施工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本工程位于福山老城区,地下设施(雨水污水管道、自来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通信及井室等)众多,管线错综复杂,地质条件差,地下水位高,施工难度大,同时破路手续和交警封路手续实效性极强,投标人需保证有足够的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管线排查能力、协调能力,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本工程。同时满足当地政府对建设工程下达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见附件)。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
范围:供热管道施工招标,主要包括供热区域沿线供热管道土建、安装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与相关部门的路面、彩色方砖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动火作业等施工项目的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的绿化带、隔离栏、减速带、道路标线、交通信号设施等施工项目的拆除与恢复、手续办理及缴纳费用;施工沿线路面、彩色方砖等拆除;沟槽开挖、土石方外运、夯填砂;固定墩及井室浇筑;预制保温管道焊接、弯头、阀门的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或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2项供热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的资料。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影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7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