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宿迁湖滨新区 99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7727,招标人为 (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于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项目用地 约 2300 亩。所在区域内太阳能资源、气象条件、水文地质、原材料供应 等满足建设要求,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华宿迁湖滨新区 99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通过 32 个发电单元就地升压至 35kV 以后,通过 4 回 35kV 集电线路经 110/35 升压变二次 升压后以 1回110kV 线路并网。每个发电单元由 1 台 3125kW 逆变器和 1 台 3125kVA 升压变组成,共计 32 个发电单元。
2.1.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地形图测绘、地质详勘及升压站工程、光伏场区施工工程、场区内道路及围栏、水保、环保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工作,也包括各阶段相应的预(概)算编制工作;编制工程所需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
2.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2个月。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部颁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及有关实施细则。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等信息,并提供项目移交生产验收或项目投产验收或业主证明等可以证明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或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设规模在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场勘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单位任命文件(后补无效)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