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 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的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1年监控系统购置项目(项目编号:SYW0201020620210095,招标文件编号:0747-2160SCCLN3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条件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1年监控系统购置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3、招标控制价:1512175元整(大写:壹佰伍拾壹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的投标,电汇投标保证金时,须按包件单独电汇。
5、交货期及交货 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该书面通知乙方。
5.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最终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4乙方应提前 10 日将与交货有关的具体事宜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履行接收义务。因乙方怠于履行本项通知义务导致甲方未能妥善接收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货物的实际交货时间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零售户签收时间为准。
5.6 乙方交货时应事先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到货接收约定。到货接收仅表明收货人收到一定数量的货物,并不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5.7 对到货接收中发现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逾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
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电汇形式,向招标人(或者“各招标单位”)递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前甲方不支付乙方服务及配件费用。如乙方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废止。在甲方对本次采购全部内容书面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发生产品质量及服务不合格及其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列入黑名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缴纳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1)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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