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学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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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学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大学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大学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dlztb.com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大学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5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20101-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建设 |
1(项) |
否 |
一、项目总体要求 (1)总体建设要求 1、以师生为中心,以办事需求为向导,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为目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实现全校师生一站式办事服务,进而提升全校师生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体验,提高办事效率。 2、搭建统一的信息门户平台,信息门户平台包括PC端门户和移动端门户,重点提升移动端门户用户体验。信息门户平台作为校内新闻、通知、办事指南(办事项)及应用服务的总入口,实现个人校内消息接收、沟通服务、日程管理、任务管理、应用服务的展示和灵活布局设置。 3、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支撑用户单点登录体验。 4、制定数据标准、构建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全量数据中心平台),促进数据共享和交换,消除数据孤岛,真正使散落在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汇聚成宝贵的数据资产。 5、支撑学校整个组织架构体系(省校、地市分校、县级教学点等)。 6、协助用户开展平台使用的推广工作,形成智慧校园应用生态,包括办事服务指南、使用手册等宣传素材。 本期项目将从福建开放大学当前的建设现状出发,即首先解决数据孤岛和数据质量问题。通过数据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当前存在的数据体系问题,保证大学对于核心数据资产的沉淀和利用。 在此基础上构建统一的数据中台,构建对于业务系统数据、线下文本数据等多维数据的“可采、可管、可通、可用”的全链路数据能力,通过可视化、低门槛的平台软件让大学掌握对于以上高价值数据处理和利用的手段。同时也可为今后所有的信息化应用建设提供便捷、易获取的数据服务,从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降低数据对接成本、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实现大数据建设对智慧校园运转的支撑作用。 基于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本期建设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实现数据资产的直观化和可视化,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以精准的分析应用为学校的校务治理工作提供辅助手段。 (2)、系统集成要求 本项目需实现基础平台与学校现有主要管理系统的集成,集成内容主要在数据、认证、应用三个层面进行。 1、数据集成 利用本期建设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从各个应用系统数据库中全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国标、部标建设我校数据标准,确认“一数一源”,同时对采集的数据做质量检测,并清洗转换,形成我校标准化的数据资源体系,搭建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综合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完备、有效、可信的数据基础。 2、认证集成 根据现状确定一套用户身份信息,作为身份管理平台和学校用户权威身份信息,建立起统一的认证平台,完成目前适合集成认证的系统的集成工作,同时留有接口供后续建设的系统无缝的与身份管理平台进行集成。 3、应用集成 通过本期建设的统一信息门户平台(含网上办事大厅)为广大师生提供个性化的综合信息服务,扩展部门级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服务能力。例如提供整合页面或者集成接口形成应用管理平台中的对应服务。 集成的管理系统如下表所示,集成的业务系统若有变动,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且变动的系统不超过5个,集成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第三方平台集成费)。 |
2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通过第一阶段验收;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内容。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5 12:00至2021-11-0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柳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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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24519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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