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古丈县城市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古丈县发展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古发改【2021】25号,项目业主为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个停车场,古丈县南山综合停车场和古丈县芙蓉广场综合停车场。项目总投资为 11691.5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1.2.2 建设 (一)古丈县南山综合停车场总用地面积3571m2,框架结构; 总建筑面积11865.33m2,建筑高度22.50m,地上5层地下1层,包括平基土石方、边坡、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环境绿化及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二)古丈县芙蓉广场综合停车场总用地面积13062.05m2,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17243.18m2,建筑高度15.95m,地上1层地下2层,包括边坡、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钢结构塔、环境绿化、架空步道、及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11691.54万元。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和报建图设计,并取得了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24□天(日历日,下同)■月□年;运营服务期暂定5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营期)。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模式,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服务期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设备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以及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等。
第三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评审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第四部分:运营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运营管理。
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各类评审、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运营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设备损耗费用),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1.5.2采购: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5.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4运营:符合招标人对运营的要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年限。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运营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具有本项目后期运营管理能力。
2.3 拟任总承包
2.4 拟任施工
2.5 拟任设计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其中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所有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各联合体成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项目总负责人。
-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9 其他要求:
2.9.1财务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2)投标人中标后,本项目建设资金中除发包人提供的6000万元以外的剩余部分5691.54万元,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向发包人提供,作为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发包人将本项目内包含的停车位及商业门面的5年运营期收费权作为补偿。
2.9.2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上为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9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西 网( )或湘西州 服务平台( /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暗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各投标人可以在2021年11月19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同网上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11月27日17:00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湘西 网、湘西州 服务平台和 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5.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 网(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 开标室六(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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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