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 招标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中金大厦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11-13 09:00 至 2021-12-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11-2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11-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2、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电梯设备的安装(含配合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吊装)、调试、井道照明及插座、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施工的提前用梯需求、调试及试运行、交验、质量保修、通过专项验收等工作和服务,施工现场服从监理人、总承包商的管理;提供电梯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电缆线路及所有附件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库存保管、安装、接线、试验及试运转、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上述范围不仅包括图示或所指定的主要设备项目,并包括为完成全部工程及运行所需的一切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图纸)。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投标文件递交 2、投标人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 3、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及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 4、如不具备第3条资格,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如制造商不负责安装,则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注1:设备安装单位资格,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具有上述安装资格;(2)与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3)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注2:若上述许可证中无许可的电梯参数,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 注3:本项目要求最高梯速为6.0m/s,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制造许可证中应包含此速度的制造许可。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项目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 招标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中金大厦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11-13 09:00 至 2021-12-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11-2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11-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2、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电梯设备的安装(含配合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吊装)、调试、井道照明及插座、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施工的提前用梯需求、调试及试运行、交验、质量保修、通过专项验收等工作和服务,施工现场服从监理人、总承包商的管理;提供电梯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电缆线路及所有附件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库存保管、安装、接线、试验及试运转、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上述范围不仅包括图示或所指定的主要设备项目,并包括为完成全部工程及运行所需的一切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图纸)。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投标文件递交 2、投标人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 3、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及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 4、如不具备第3条资格,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如制造商不负责安装,则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注1:设备安装单位资格,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具有上述安装资格;(2)与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3)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注2:若上述许可证中无许可的电梯参数,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 注3:本项目要求最高梯速为6.0m/s,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制造许可证中应包含此速度的制造许可。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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