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 受 福建中烟工业 委托,现对福建中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及交通意外伤害保险-2022年至2025年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1]052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名 | 服务内容 | 保障范围及人数 | 保险期限 |
1 | 1-1 | 职工补充医疗保障 | 投保内容:重大疾病保障;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022年3月1日0: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保单分四次出单。 |
1-2 |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 | 按照招标人制定的医疗基金使用规则,对招标人员工提交的医疗费票据进行审核、理赔,并按招标人要求记录、管理医疗基金使用台账。 | |||
1-3 | 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障 | 投保内容:乘坐或驾驶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保险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日常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实时考核,一旦中标人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人下一保险年度参与招标人保险项目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或其所属法人公司(总公司)须具有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3.5投标人或其所属法人公司(总公司)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厦门地区设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