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7553,招标人为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330MW亚临界、空冷、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于2010年12月双机通过168投入商业运行。锅炉为东方锅炉厂1177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形式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紧身封闭、平衡通风、全钢架悬吊结构、轻型金属屋盖CFB循环流化床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177t/h,额定过热蒸汽出口压力17.5MPa;过热蒸汽出口温度541℃;高再出口蒸汽流量979t/h;高再出口蒸汽压力3.94MPa;高再蒸汽进出口温度341/541℃;省煤器进口处给水温度279.6℃。汽轮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冷却方式采用定子线圈水冷,定子铁芯、转子绕组氢冷。DCS、DEH控制系统使用和利时公司提供的MACSV 5.2.5B控制系统。
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根据 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要求,决定对#1、#2机组进行深度调峰能力试验认证。
2.1.2招标范围:
包括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要求的试验,并按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1、#2机组相应试验,出具相应试验报告;当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认证要求时,应提出可行性改造方案,直到改造结果满足认证要求,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所有相应的试验认证资料及服务,保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两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试验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8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