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维护及辅助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厂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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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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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维护及辅助系统运行维护 |
全厂维护及辅助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维护及辅助系统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项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或检修或维护服务的经验和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须注明封面、承包范围、参数、签字页等和项目业主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0.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电厂辅助系统运行业绩(须同一项目连续运行两年及以上)(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须注明封面、承包范围、参数、签字页等和项目业主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0 10:04到2021-11-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0 10:04到2021-11-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