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6年输油车辆承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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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6年输油车辆承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2026年输油车辆承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541.5万元(含税)/年,税率6%,510.85万元(不含税)/年,总限价人民币2707.5万元(含税),税率6%,2554.25万元(不含税)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需包含客运)、《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服务经验(车辆运输服务类、劳务派遣、客运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业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及“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截图,2019年1月1日起无相关记录;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5.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及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距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应承诺中标后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2)应承诺中标后保证车辆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接收现有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并保持薪酬待遇不降低;
(3)应承诺中标后单账核算能力,保证本招标项目独立核算;
(4)应承诺近3年(2019年1月1日)车辆管理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5)必须保障独山子分公司日常及应急情况下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8.投标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配备项目人员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人员清单。
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