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河卡镇五一村牦牛养殖产业建设项目资格预
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河卡镇五一村牦牛养殖产业建设项目 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海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工程建设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资金为扶贫专项衔接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二类费用由县政府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牛棚、牛棚运动场、储草大棚、粪污处理棚、兽医室、消毒室、蓄水池、青贮池、化粪池、生产用房、业务用房、旱厕等室外配套工程。
2.2建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地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00: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 服务 . 海南州开标室 (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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