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线下服务类采购第九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线下服务类采购第九批项目
20万以下
2,000
20万~50万
4,000
50万~100万
10,000
100万~200万
20,000
200万~300万
40,000
300万~500万
60,000
500万~7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
600,000
4000万及以上
800,000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3.2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3.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3.4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
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2 专用资质要求
见附表 1 招标需求一览表
3.3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提供自成立以来报告。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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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截止日至后续两年内,投标人拥有三维设计软件,或拥有三维设计软件使用权。
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9日17时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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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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