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永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大理州永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21〕1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市场化融资,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永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23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工程、水处理厂、提水泵站、输配水管网及其建筑物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426万元,计划建设工期60个月。
2.2招标范围:大理州永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从施工准备期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服务内容:承担本建设工程从施工准备期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2.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3人,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1人、工程测量专业1人、水土保持专业1人);
3.2.3监理员不低于6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
3.2.4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均须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的材料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财务状况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1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登录大理州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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