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三院区信息化基础建设、旧楼智能化改造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 (网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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